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推廣應用電子駕駛證 河南省將再添12個省轄市
2021-11-15
11月12日,記者從省公安廳交警總隊獲悉,為方便群眾申領使用電子駕駛證,我省在鄭州試點成熟的基礎上,加大電子駕駛證推廣力度,本批次共有12個省轄市啟用電子駕駛證,分別是11月16日開封、洛陽、焦作、漯河、南陽、駐馬店6個省轄市啟用;11月19日新鄉(xiāng)、許昌、鶴壁、濮陽、信陽、商丘6個省轄市啟用。
據(jù)介紹,駕駛人駕駛證在有效期內的,可以通過“交管12123”APP申領電子駕駛證。成功申領后,駕駛人可在手機上登錄“交管12123”APP,查詢、出示本人的電子駕駛證。
但是,駕駛證存在扣留、暫扣、逾期未體檢、逾期未審驗、公告停止使用等依法不能正常使用的,不得申領。已申領電子駕駛證的,因準駕車型、駕駛證有效期、發(fā)證機關等發(fā)生變化辦理換證業(yè)務后,駕駛人需重新申領電子駕駛證。對因容貌改變等特殊原因無法通過“交管12123”APP申領的,駕駛人可以到車管所,由工作人員核實后通過綜合應用平臺受理申領業(yè)務。
據(jù)了解,電子駕駛證有諸多優(yōu)點。首先,式樣全國統(tǒng)一,與紙質駕駛證具有同等法律效力;其次,動態(tài)顯示駕駛證準駕車型變化、交通違法記分等狀態(tài);同時,電子駕駛證通過全國公安交管電子證照資源庫驗證比對,采用數(shù)字簽名防偽技術,有效防止篡改、偽造。